李先生作为律明所联席执行董事,被《法律人500强》评为2021年度争议解决第二代合伙人。 客户称其为“非常精明犀利的讼师,他看透问题本质,很快就作出策略方案,保护客户利益”。

李先生诉讼领域广泛,在新加坡最高审级法院案件中担任首席律师,善于从商业实务角度,对新加坡法律作出剖析见解。此等有影响力的案件包括,LH Aluminium Industries Pte Ltd v Newcon Builders Pte Ltd [2015] 1 SLR 648,案涉新加坡建筑工程款法(俗称SOP法)实施早期解释问题;Clearlab SG Pte Ltd v Ma Zhi and another [2014] SGHC 221,案涉商业秘密和衡平赔偿纠纷。李先生也在仲裁领域活跃,承办了数亿元纠纷跨境仲裁案件,特别熟悉不同情形适用的仲裁规则。

另一方面,李先生也同时办理有关行政仲裁案件,例如新加坡分层地契局案、征地上诉局案、以及税务审核上诉局案。

随着李先生业务方向的不断拓展,具备了房地产、建设工程、油气、大宗贸易、国际贸易、银行、政府机构等领域诉讼经验。特别是李先生中文极致,深谙中国商业文化,有“大量中国内地和香港客户群”(2021《法律人500强》),通常代理两地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和蓝筹公司。

除了法律业务外,李先生也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,并在新加坡牙医协会、新加坡房地产中介协会等组织的惩戒委员会兼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