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先生从事诉讼及其他方式解决争议业务30余年,专门代理新加坡最高法院一审、上诉审案件,并代理新加坡仲裁案件。《新加坡法律报告》列入了陈先生代理的大量案件。

陈先生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清盘、民事诉讼、公司商事诉讼、股东纠纷、涉房地产纠纷、以及人事雇佣纠纷。

对于涉银行诉公司清盘案件,陈先生有时被指定为清算人,另有时受银行、债权人委托为清算案件代理人。此外,陈先生还承办了美国破产裁定在新加坡法院承认案件。